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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
时间:2013-03-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317在庆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庆元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有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八项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运行有序,运转良好。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844件(含旧存,下同),审(执)结1728

件,同比分别上升16.9%24.2%,结案率为93.7%为维护我县社

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全面树立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妥善处理涉及林权改革纠纷,积极参与高速公路、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围绕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在源头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司法服务范围,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把握好涉企纠纷审判尺度,在依法的前提下把握适度的灵活性,尽量采用有利于互利共赢的柔性手段,尽可能维护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共审结涉企纠纷案件336件。针对我县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制定了《庆元县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保障和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紧扣和谐稳定主题,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量刑尺度,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0件,审结99件,审结率为99%依法严惩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共审结该类案件3960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案件33人。依法惩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共审结该类案件1516人。注意运用好从宽处理的政策,对因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且被告人能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拘役共66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转化消极因素,精心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大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所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部分均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及时有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庆元”创建活动,积极探索非监禁刑罚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对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5种常见犯罪案件,依照规定实行量刑规范化,实现量刑基本均衡,确保司法公正。

强化诉讼调解,化解民商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66件,审结995件,审结率为93.3%;受理并办结再审案件2件,成功调解一起疑难复杂的群体性林业承包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479件,调解撤诉率为48.1 %,其中调解撤诉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纠纷案件120件,房地产、借款、担保、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126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772件,占全部民商事结案数的77.6%

注重行政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

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

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积极搭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平台,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旁听庭审、提出司法建议等途径,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审结9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5件,行政非诉案件中裁定准予执行32件,裁定准予撤回申请3件。

加大执行力度,着力化解“执行难”加强执行管理,建立执行质效评估数据周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措施穷尽原则,不断改进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以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执行保障五大系统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适时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632件,执结588件,同比分别上升32.4%33.0%,执结率93.0%,执行标的额1246.6万元。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案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执行力度,共执行社会抚养费30.6万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县委的肯定。

三、围绕审判质效提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深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参与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推动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完善和发展,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大力提升办案质效。2010年,我院结合“审判质量效率年”

活动,部署开展了“清积案、提质效”百日攻坚活动,继续加强以质效评估体系为核心的审判管理,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提高办案质效。活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重新修订了《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则》、《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不断改进调整办案的薄弱环节,尽力节省办案流程中不必要用时;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力求做到快办案、办好案;强化办案保障,把人财物的调配向审判执行一线倾斜。通过努力,我院的审判质效评估主要数据指标已大有改观,审判同期结案率由2009年全省第55名上升为第9名,月均存案工作量由全省倒数第9名上升为第33名,省高院齐奇院长多次批示,给予肯定和表扬。

积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以省高院开展的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评选和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岗位工作责任制度,坚持立案导诉、判后答疑和院领导轮流接访、庭长轮流值周制度,使窗口基本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即立即调等便民举措。坚持快立、快审、快执涉及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案件,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共为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28.3万元。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5.1万元,为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7万元。提前完成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任务,我院列入省涉诉信访3件积案均已得到妥善化解。

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加强司法警察技能训练,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维护安全正常的审判秩序。加强法院大楼和荷地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备了安检门、通道式X光物检仪、手持安检仪,更新了大楼的监控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投资70多万元,建成数字法庭4个、远程视频提审室1个,完成了三级网扩容改造工程,并及时更新车辆、电脑等物质装备,进一步改善法院办公条件。

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年初,我院与县司法局及时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公开选任工作。通过宣传发动、预选、审查、公示、任命等环节,依法选任了14名人民陪审员,并着手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规定》、《人民陪审员庭审仪表举止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前调解、执行和解等息诉服判工作,为推进司法民主、司法公开,落实和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立足廉洁公正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菇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把“人民性”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一是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载体,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及时更新法官业务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全院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全年共组织29名干警参加由省高院、市中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二是定期对新类型、疑难、复杂等相关案件召开质量分析会,营造共同探讨、共同研析、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学术氛围,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和较差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学习先进,查找差距,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四是积极开展课题调研工作,完成学术论文、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共19篇,《林权流转改革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在《丽水法学》杂志上发表,一名法官入选全省法院系统23名商事审判调研人才库。

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做到赏罚分明。对照《法官行为规范》、《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工作要点》等工作纪律和要求,每周由值周院领导、值周庭长、监察室干警、一般干警组成院风院纪督查组,深入办公场所明查暗访,与干警谈心,接待来访当事人和巡视开庭,促使法官司法行为趋于规范,司法形象不断提升。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弘法养正”法院文化氛围,确保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通过发送廉政短信、撰写警示教育体会文章、参观廉政书画展、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方式,加强廉政建设,使廉洁自律成为全体干警的基本行为准则。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正确处理好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特别是我院“清积案、提质效”百日攻坚活动,得到人大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法50余人次,及时通报审理结果,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落实整改。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全年邀请100多人次参加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公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县法院2010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二是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法官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三是一线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少数当事人不能理性面对裁判结果,涉诉信访问题给法官带来较大的压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克服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继续加强后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审理好在调结构、促发展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为我县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支撑和司法服务。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商助商、推进借力发展的投资软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稳妥审理劳资纠纷,从维护劳动者长远利益出发,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密切关注农村改革的新发展,依法支持我县农村耕地、林地、宅基地、建设用地流转的改革创新举措,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好农村村级组织换届的司法保障工作,依法处置干扰和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依法制裁破坏重点项目建设和低碳经济发展的各种违法行为,为建设“低碳经济示范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大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创建“平安庆元”为抓手,全力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切实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抓好和谐司法。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入手,突出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注重采取协调的方法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从办案的各个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以五大系统为依托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注重协同司法,扩大和深化协助执行网络,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的查控力度,始终保持对被执行人的强大威慑,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强审执质效管理,努力提升司法效能

继续加强以质效评估体系为核心的审判管理,构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审判质量监督评查制度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围绕绩效考评努力创先争优。强化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丰富送达方式,增加直接送达比例,提高送达效率;继续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建设,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抓好“协同司法”,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研究典型案例统一尺度,进一步规范各类案件的审理,提炼办案经验,使裁判结果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和业务竞赛,加强案件评查监督,深化案件评查效果;积极推进“归档报结”工作,进一步加强结案管理,规范案件报结审批程序,确保结案信息真实、准确,归档及时。

四、大力践行司法为民,更加注重内部管理

着力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抓好“民本司法”,依法保障并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依靠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工作发展进步的成果。改进司法管理,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机制,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状况进行分析评估,科学作出司法决策。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包案、部门联动、责任倒查等信访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庭长值周制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度,提高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注重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理、合法权益,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以提高审判质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导向,完善人民法院内部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下达的《阳光司法实施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推行“六项公开”,全力促进“阳光司法”。坚持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方法,建立常态化的旁听庭审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为社会大众搭建起“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的广阔司法平台。重视基层司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优化人员配备,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健全法院服务保障。

五、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教育、监督、管理并重,把落实制度与干警的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和评优、晋升结合起来,不断拓宽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的渠道和途径,研究建立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官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破解难题的能力,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重视调研工作,积极交流研讨有关审判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正确把握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努力克服制约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司法廉洁。深入学习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官课堂”学习活动。加强司法职业修养和树立良好职业形象,营造崇尚学习的文化氛围。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我县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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