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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庆元县人民法院干警“廉政档案”的通知
时间:2013-10-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建立庆元县人民法院干警

“廉政档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庆元县人民法院干警“廉政档案”(法院干警指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

“廉政档案”具体包括干警个人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情况、廉政承诺、执行回避制度情况、本人及家属拒礼、拒贿情况、群众信访举报情况、奖惩情况、诫勉谈话情况、落实本院规章制度和县效能规定情况、错案责任追究情况及年度考核情况。一人一档,由本院纪检监察室统一管理。“廉政档案”执行情况由院纪检监察室和政治处定期或不定期考察,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对可能违纪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和教育警示,并把情况记录在廉政档案,作为本院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警考察、考核、任用、奖惩、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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