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庆元法院 > 新闻中心 > 公众视角
新爸爸毒杀狗妈妈
时间:2013-05-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时间:5月9日 地点:缙云法院--

    新爸爸方某,站在法庭的被告人席上,后悔不已。
  他的孩子刚刚出生不久,正是要花钱的时候,可偏偏他经营的工厂濒临破产。没钱怎么办?方某动起了杀狗卖钱的念头。
  他从“业内人士”口中得知,怀孕或者处于哺乳期的狗妈妈体重比其他时期都要重,营养价值也更高,出售的价格也比较可观。于是,他从网上买来弓弩和毒箭,着重挑选这类母狗作为射杀对象。他还找来朋友李某帮忙。
  在金华焦岩村,村民徐某养的母狗“小黑”是“准妈妈”,却突然在家门口倒地不起,口吐白沫。徐某惊慌不已,跑过去看,一辆黑色小轿车正好开过来,副驾驶座车门打开,里面伸出一只手将“小黑”抱走。徐某记下车牌后,赶紧报警。
  轿车里的正是方某和李某。两人很快被抓,他们交代,不到半天时间,已经射杀了7条中华田园犬。
  由于方某已赔偿了狗主人的经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以盗窃罪判处方某和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记者点评】
  这些狗被毒杀了以后,大部分会被做成狗肉煲,难保人吃了以后不会跟着中毒。喜欢吃狗肉的人,下嘴前最好多思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下班送同事出车祸是工伤吗?
上一篇:“业务员”单干
主办:庆元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