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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六举措做好老干部工作
时间:2013-01-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县法院按照对老干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要求,常怀尊老之情,恪守敬老之责,多办利老之事,使老干部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为。一是强化领导,为老干部工作创建良好环境。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日常事务由政治处负责。不断完善老干部活动室,并配备相关设施,建立了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和健身房,为老干部开展学习娱乐、健身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二是健全制度,丰富老干部晚年生活。实行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定期组织老干部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政策、传达重大事件详情,让他们知晓国事、要事,了解本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上的情况,激发老干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三是抓好学习,让老干部在思想上与时俱进。为老干部征订了浙江老年报等多种刊物,并利用离退休党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老干部学习党的理论、新的法律知识,使老同志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当前的工作大局,让老同志的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四是丰富活动,充实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老干部活动,千方百计创新活动形式,满足老干部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每年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并适时组织老干部外出参观学习。五是提供保障,切实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政策。坚持联系老干部制度,定期对离退休干部登门走访,及时了解老干部的诉求、期盼。努力解决老干部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老同志充分感受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每逢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和老同志生病住院及其他重要事项,院领导都会亲自到老干部家中看望,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六是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加强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建设、广泛宣传老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引导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让他们到各自居住所属的社区去上法制课、讲解司法案例和普及法律知识。同时,鼓励他们参加社会管理,为社区群众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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