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在庆元县看守所里的被告人胡某某通过远程视频直播,出现在了庆元法院第五审判庭数字法庭的液晶显示屏上,原来,丽水中院正在对胡某某涉嫌非法经营药品一案进行远程庭审。与此同时,身处庆元法院第五审判庭的旁听人员通过数字化法庭借助远程视频系统旁听了异地审理全过程。这是庆元法院首次实现远程旁听庭审。 据了解,数字法庭是利用法院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运用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对庭审活动进行系统完整的记录,对法官、原告、被告、公诉人、犯罪嫌疑人、证人在庭审过程中产生的文字信息、视频信息、音频信息和各类举证信息进行数字化采编、存储、传输、显示。它具有信息管理、声文图数字处理、智能复合笔录、审理平台、刻录存储、显示系统、远程庭审、环境控制、庭审播放九大主要功能。目前,庆元法院已建成1个标准化数字法庭和4个简约化数字法庭,并在看守所建立了远程视频提审室,实现了异地开庭、异地旁听。对每个开庭审理的案件的视频资料将长期保存,通过“可定格”、“可复制”、“可再现”的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