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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法院集中审理宣判8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时间:2013-06-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下馆子打牙祭,年轻小伙的他啤酒落肚,驾驶小车回去,被查了。

已过不惑之年,他在家吃时喝了几杯啤酒,在镇上骑摩托车,被查了。

在朋友家中吃晚饭,他喝了几杯青梅酒,八点多骑着摩托车回家,被查了。

到朋友家中吃中饭,他一杯白酒下肚,饭后骑摩托车回去,被查了。

朋友结婚办喜事,他喝了点白酒,散席后摩托车代步,被查了。

529上午,庆元法院集中审理宣判了8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当庭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至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处罚。

上午9时,法警将8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的被告人逐一带到法庭,由于他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法庭实行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依次进行核实身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8起案件集中审理至结束,仅用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这是庆元法院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的庭审模式。它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据了解,201151《刑法修正案()》关于“醉驾入刑”新规实施以来,该院已经审结辖区内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5件,先后有25名被告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获刑。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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