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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法院: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13-11-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老农樊某某烧杂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幼树5184株,事后积极补种树苗,让过火林地重披绿装,自己也被庆元法院以失火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二年。这是该院司法保障助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

庆元县素有“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美誉,森林覆盖率高达87%负氧离子含量最高达到20万个/立方厘米。2010年以来,庆元法院发挥司法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要求与法院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为庆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年年初,该院又出台了《庆元法院积极提供司法保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十条举措》,着力推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基础上,通过“六个一”,即“一课堂、一倡议、一通道、一机制、一调研、一传播”,凸显生态文明建设内涵。“一课堂”,邀请环保专家授课,组织干警专题讨论。“一倡议”,倡议书、手机短信等浓厚氛围,崇尚绿色,践行低碳。“一通道”,建立百山祖4A景区纠纷解决“绿色通道”。“一机制”,密切与职能部门的横向沟通联络,建立群体性生态资源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一建议”,专题调研涉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一传播”,多载体,多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典型案例,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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