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警车及驾驶员台账。建立警车台账制度,明确专人驾驶,规范用车、运行、用油、维修保养、安全教育等,严格限定警车在执行公务等活动中的停放地点,实行夜间入库登记制度。 二是严格使用派车制度。由保障中心统一调配,严格落实派车制度,要求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地点、人员、车辆调度五明确,县内派车部门审核,县外派车部门、分管领导、院长三级联审,从源头杜绝公车私用。 三是加强规范化管理。警车全部安装并运行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实现以信息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实时监控警车行驶路线、速度及车辆停放位置,有效遏制公车私用,控制超速违章。 四是强化督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超速等违章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上报整改结果,对违反车辆管理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