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近日,我院以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契机,坚持严格选任、科学管理、抓好履职,采取单位推荐方式,优先从省、市、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中,再次选任8名人民陪审员,至此,全面实现人民陪审员人数与法官人数1:1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