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将迎来禁毒宣传月,今天下午,@庆元县法院在其新浪官方微博称,“公告: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根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将于5月26日9点在庆元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这是我们今年第一个通过微博形式进行庭审直播的案件。”庆元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庭审直播一般选择那些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并具有一定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等公开审理的案件,去年微博直播首“晒”庭审的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再犯危险驾驶罪案件和今年5月26日的吴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都是按此标准选定。“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直播,有些则不可以。”工作人员介绍说,诸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就不能进行直播或录播。除上述列举的案件之外,检察机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并且有正当理由的案件也不能进行直播或录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