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明,市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廖宝云等人组成的市慰问组到庆元走访慰问了吴某某、陈某某等4名残疾当事人,送上节前祝福的同时发放残疾救助金共计40000元。庆元法院院长林春阳、副院长杨忠明陪同慰问。 据悉,此次慰问的四位残疾人当事人均系事故纠纷受害人,因事故导致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且家人因为照顾其生活不能外出务工,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虽然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作出相应赔偿,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执行款项不能足额到位。针对这些情况,市中院、市残联为四位残疾当事人各发放1万元残疾人专项司法救助资金,希望他们充分利用残疾救助金以后在生产生活上自力更生,鼓励他们自立自强。此次残疾救助金的发放,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体现了市中院、市残联对困难群众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