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民二庭成功调解两起总标的额1400余万元,涉及抵押房产九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9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庆元支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吴某某等三被告诉至我院,请求判令归还流动资金借款14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叶凯宏多次联系沟通原被告双方,并适时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