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庆元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昌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庆元法院受理的首例重整案件。 据悉,申请人浙江昌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机制纸及纸板制造,纸制品、纸箱制造、销售,废纸、竹丝、竹糠回收。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债务危机,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向庆元法院申请重整。 鉴于该公司债务涉及数百债权人,存在重大维稳隐患,该院收到申请材料后,一方面及时与庆元县政府沟通联系,合力开展企业重整前期工作;另一方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努力探索破产重整审理新模式。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公司的申请符合重整条件,且该公司具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场所及其生产设备,所生产经营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并有企业表示了参与重整的意向,遂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