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有效树立司法权威,打出庆元法院执行品牌,2017年4月5日,庆元法院借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之机,在全县范围开展“村支委换届”涉案党员未结案专项执行行动,亮剑失信党员。 为促使集中执行活动顺利开展,制定了集中行动预案,对集中行动的案件分配、执行团队配合、车辆安排、行动路线、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况均做了全面预案。 此次活动,法院院长卢岳平亲自靠前指挥,组织了35名干警、8辆警车、分5个执行小组奔赴竹口、黄田、张村、岭头等9个所辖的村(社区),给失信党员来个铁拳出击。 上午10时,党员刘某某拘传到位,打响了此次执行行动的第一枪。据了解,党员刘某某于2002年向农村信用联社借款6100元,偿还本金后一直未支付利息,农村信用联社起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法院协调,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双方达成协议,刘某某偿还利息8000元,案件执结完毕。 党员范某某,08年因雇人搬运木头导致雇员受伤,09年法院判决经济补偿6万元,判后范某某支付28000元,后以无力偿还拒绝支付。5日下午3时,范某某被拘传,经法院协调,当场支付15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本次集中行动从6日早上8:30至晚上24:00,历时15个多小时,庆元法院共传唤被执行人8人,执结4件,到位标的金额9.22万元。 据悉,庆元法院对全县1411名村和社区组织候选人(自荐人)进行“资格联审”,经审查,督促其中6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归还欠款14.32万元,对其余未主动履行执行义务的党员,庆元法院采取了此次执行活动,有效提升执行威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