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一年多没见到我儿子了,我只想见儿子一面……”面对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夏某喃喃说道。 2007年,夏某与丈夫何某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约定儿子小何由父亲何某抚养,母亲夏某每年出抚养费2400元,6月30日前支付。日子像流水一样过去,转眼到了2014年,但今年夏某却没有如期支付抚养费,何某于是向庆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夏某,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一幕。原来在申请人何某的阻拦下,2013年来夏某一直没能见到自己的儿子,于是一个母亲就想到了用抚养费“逼”前夫带儿子跟自己见面,没想到何某直接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促成双方和解,马上与申请人何某取得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宣讲了法律对探望权的相关规定。 何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劝说儿子随同执行法官前往夏某家中与其见面。看着与自己感情疏远的儿子,夏某泪眼汪汪,随后便支付了2400元抚养费。 该案在一天之内快速执结,一个母亲也见到了自己的儿子,但离异家庭受伤的亲情却使执行法官的心里沉甸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