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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法院关于庆元县庆达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时间:2018-05-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20日10时至2018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庆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11,户名:庆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庆元县庆达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该标的位于庆元县松源镇新建路65号。
1、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庆字第07529、07530、07531、07532、07533、07537号,证载建筑面积共5429.72平方米,部分有产权登记的建筑(1400平方米左右)与实际不能对应,如转让时实地勘验过程中存在原登记建筑已灭失的情况,灭失建筑面积不予登记。另厂区内有部分无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该部分建筑如涉及违章过户时不予登记。2、土地使用权证号:庆松国用(94)第0560、0783号,该两宗地权属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终止日期不详,其中庆松国用(94)第0560号(证载面积7880.4平方米),庆松国用(94)第0783号(证载面积194.8平方米)。庆松国用(94)第0783号宗地办证时为纯土地不动产,无房产登记,另该宗地中有17.10平方米已协议转让,经咨询庆元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认可,该宗地需整宗处置,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也需整宗办理。(注意:该房产过户需补交整宗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具体请咨询国土等相关部门,评估已考虑该因素对价值的影响。另厂区内的无证建筑,有无涉及违章,请自行咨询有关部门。如涉及违章建筑则有被拆除、罚款的风险和不能办理产权转户的风险,详见丽处评报字(2017)第100号资产评估报告。)
起拍价:900万元,评估价:908.76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个人竞买资产的,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淘宝用户名、支付宝帐号,法人需本人到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安排看样时间定于6月14日上午11时至11时30分,有意者自行前往,无预约则不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数不限制,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房地产四址以土地证为准,四址界线及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交纳。(因本次评估已考虑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交付房屋时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负。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延长。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供电、供水、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7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庆元县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庆元县支行 账号:19825101040020884)。
十一、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8-6221653;
监督电话:0578-622163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庆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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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庆元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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