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5月8日 地点:杭州萧山义蓬法庭-- 上午8点半,审判庭里响起了法槌声。“被告,起诉书看过了吗?”法官问。被告席上的年轻男子沉默了一会,回答说“没有”。 “那原告你宣读下起诉书。”法官转向原告。 原告拉开夹克外套的拉链,伸手在衬衣口袋里掏了下,说“我这里也没有”。 法官有点无奈,自己开始宣读起诉书。起诉书内容很简单,大意就是原告倪某说他借给被告周某2万元,周某出具了1份借条,约定月息2.5分。倪某要求周某还本付息。 倪某和周某都是萧山人,倪某38岁,周某25岁。 周某听完诉状,开始答辩,说他父母已经帮忙还款1.8万元,另外还有4000元利息,其中2000元利息是借款那时候当场付的。不过倪某一口咬定,他没收到过钱。这时,在下面旁听的周某父母急得想说些什么。 一个说还了,一个说没收到,不过周某手上有证据,是还款后对方给的收条。收条是一个姓言的人打的。言某是周某和倪某借款的中间人。 “你借钱做什么用了?”法官问周某。 “玩。”周某回答得很干脆。 “那除了本案的借款,你还有没有其他借款?”法官继续问。 “还有,大概10多万吧……玩嘛,都玩掉了。”周某说着,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父母。“你准备怎么还?”“都还掉了,父母给我还掉了。”此时,周母默默地抹了抹眼泪。 因案件事实还涉及到案外人言某,法庭最后宣布休庭,等核实相关情况后再判决。 【记者点评】 周某都这么大了,却如此不懂事,借了这么多钱去玩,还要父母帮他还。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做儿子的不能如此“啃老”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