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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 90后男子误入诈骗歧途被判刑
时间:2014-01-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交友不慎,无偿提供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转移赃款,近日,老家在福建省安溪县的何某某本因哥们义气,误入诈骗歧途,锒铛入狱。

原先,何某某与妻子及其家人长期在广东东莞居住并做电子商务,一家人虽不能大富大贵但也其乐融融。2012年9月份,在一次外出吃宵夜时,认识了妻子闺蜜董某的丈夫李某某。他乡遇老乡,两人一见如故,此后李某某多次邀请何某某外出喝酒玩乐,越走越近的两人成为了哥们儿。

时间很快到了2013年3月,一天李某某突然打电话给何某某,告诉他自己在福建老家那边利用网络假扮赛马会“高管”骗到10万元汇款,拜托何某某找人帮其取走。何某某没有多想,一口气答应了下来。随即找到老乡李某宝让他提供银行卡给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并帮助李某彤将受害人3月17日汇至该卡中的10万元人民币取出。

3月18,当李某某再次打电话向其借银行卡时,何某某又大方地将自己的一张农业银行卡提供给了李某某的同伙李某彤,供其将提取出的90200元赃款汇至该卡中,何某某随后通过网上银行将该笔赃款转入李某某指定的账户。

原本何某某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4月份,何某某回福建老家探亲时发现村里人正纷纷议论李某某一伙诈骗赚钱的事,而李某彤已因诈骗被抓。同村人见其与李某某等人走的比较近,便随口问起其是否参与其中,这时,何某某才意识到自己因哥们儿义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想想家中温婉贤惠的妻子和聪明可爱刚满20个月的女儿,何某某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近日,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明知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在明知是赃款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银行卡并帮助其将该笔钱予以转移,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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