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间借贷引发双方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其中两人用啤酒瓶将另一人砸伤。近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吴某伟、吴某敏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三个月。 之前,吴某敏听自己的堂哥说起,由于借了范某钱,没及时归被范某打了。事后,吴某敏一直想找机会替堂哥好好教训一下范某。 2013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吴某敏、吴某伟刚吃完夜宵在路上走着,路过县城某夜宵店时,发现范某在跟朋友吃夜宵,便上前理论而引发口角。随后,吴某敏拿起酒桌上的啤酒瓶向范某砸去,吴某伟也上前去“帮忙”,造成范某头面部裂创,右前臂多发肌腱断裂,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后经鉴定,范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吴某伟到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今年9月1日,县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敏、吴某伟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吴某敏、吴某伟申请,俩人自愿真诚悔罪,并向范某赔偿了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