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了他人遗忘在取款机里的银行卡,遂从卡中取走现金。原本以为自己只是“捡”到了一笔意外之财,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日前,该男子姚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7月7日20时许,姚某到城区信用联社某网点的ATM机上取钱,无意间发现自动取款机里留有一张银行卡,仔细一看,该机还处于等待交易状态。姚某环顾四周,没有发现银行卡的主人,断定是有人取完钱后忘记将卡退出了,遂从该卡中分两次取走现金6000元。取款后,姚某迅速离开现场。 事后,姚某听别人说监控录像能查出来,害怕的姚某便主动来到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非法所得的6000元钱款退还。 法院审理认为,姚某利用他人遗忘在银行自动柜员机内并已输入密码的银行卡取走6000元钱,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鉴于姚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如数退还钱款,取得失主谅解,可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在众多人看来,姚某只在自动取款机上“捡”的,如果失主发现,大不了还他就是,这怎么触犯了刑法?据办案法官介绍,这类案件本身并不大,但是教训却不小。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因贪小便宜的心理作怪,遇到一张插在ATM机上的银行卡,直接将卡内钱取走。但是,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 法官提醒,在使用自动取款机时,除了要时刻防止密码泄露、被偷窥外,在完成取款后一定要记得取走银行卡,以免因粗心遭遇损失。同时,市民们不要因一时贪心,换来牢狱之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