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庆元法院 > 新闻中心 > 公众视角
“富婆重金求子” 庆元一男子被骗15.83万元
时间:2014-08-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未婚女大学生不务正业,一人分饰“新加坡富婆”“刘律师”两角色,“重金求子”骗人钱财被提起公诉。近日,庆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

今年2月18日左右,42岁的吴先生在上网时无意中加了一名网名为“寂寞情歌”的QQ好友。在查看该好友的个人资料时,吴先生见到了这样的内容:“我是肖雨,因夫不育,欲寻健康人品好男士,共孕一个小孩(互不影响家庭),事成重谢,可电话详谈,135××××0410”等。吴先生心动了,网聊几句后拨打了对方电话。

接电话的女子正是周某――江西南昌人,现年28岁,读完大专后在南昌打零工。在详细询问了吴先生的身体状况后,周某表示“非常满意”,自称系新加坡人,因老公不育来中国内地找人代孕,主动约定见面就付定金30万元,成功再付50万元,但要求吴先生先汇300元路费给她。为表示诚意,吴先生立即将钱汇到对方指定账户上。

  苦等三天后,吴先生接到了周某的固定电话,后来吴先生在114查询到电话号码是龙泉某酒店的前台号码,她说已到约会地龙泉,并全权委托“刘律师”处理她“求子”之事。满心欢喜的吴先生很快拨通了“刘律师”的手机,电话里是一个男子的声音,对方称,30万元定金已转账给吴先生,因系新加坡汇出,银行称需先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万元,这笔费用要吴先生承担。听电话那头催促,一心想发大财的吴先生乖乖地将钱存入了“刘律师”指定的账户中。可没过多久,“刘律师”又打来电话要“红包钱”,吴先生得到周某见面即还的允诺后汇出了2.8万元。

  之后,“刘律师”又借口“办理同居证”、“体检费”押金,先后要走了吴先生6.8万元和5万元。到2月26日,难抵诱惑的吴先生已将家中所有积蓄都汇了出去,共计15.83万元。

  直到周某再次找理由向吴先生索要钱财时,经亲戚提醒,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了警。

3月6,庆元警方根据线索,赶到江西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归案。

直到这时,吴先生才得知,周某不仅假扮了“求子的富婆”,而且还利用变声软件,假扮了“刘律师”,并且利用改号软件,手机号码任意显示误导被害人。

案发后,周某及其家人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近日,庆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583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取走他人遗忘银行卡内的现金 获利不成反获刑
上一篇:17秒抢走金店28根项链 小伙获刑十四年零二个月
主办:庆元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