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一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和一旁听人员因扰乱法庭秩序分别被县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0天。 7月29日,县法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叶某诉吴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在审判庭内等侯宣判期间,因一方当事人亲属的不当言语引起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后经法警制止才得以平息。冲突中双方各有一人受到轻微伤害。 事发后,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安排受伤人员就医,另一方面立即对事件的起因和经过进行调查,制作调查笔录,调取监控录像固定证据,确定并控制主要肇事者。在查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同日,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依法对扰乱法庭秩序、妨害民事诉讼的两名主要肇事者分别处以司法拘留10天,并对其他参与人员予以训诫、批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