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庆元法院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丽水中院朱卫明副院长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刑事审判及司法鉴定工作
时间:2012-11-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11,丽水中院朱卫明副院长、刑二庭庭长季军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我院班子成员及刑庭法官参加了座谈。

在听取了我院院长陈有南同志110月工作汇报及党组副书记甘忠围同志刑事审判工作专题汇报后,朱卫明副院长对我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庆元法院工作平稳有序,工作思路清晰,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意识强、有成效,刑事法官、陪审员配备到位,量刑规范化、通知辩护等工作推进有力,办案质效高,得到了党委政府、群众的一致认可。同时,提出四点意见与建议:一是要抓好刑诉法实施的准备工作。以培训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为契机,重点把握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审判程序等新规定,切实提高刑事审判能力,贯彻好明年11日起施行的刑诉法;二是要做好年度的质效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作用,深入研究和掌握各项考核数据,强化措施,在保证刑案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提高刑诉效率;三是要继续推进相关刑事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自诉案件和解、通知和申请辩护、量刑规范化改革以及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尽可能促进涉案矛盾的化解;四是要高度重视个案审理当中的维稳问题。对事关千家万户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尽量维护社会稳定,对重大暴力犯罪案件,要加大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使被害方的合法权益尽量得到赔偿。

座谈会上,朱卫明副院长还听取了我院杨忠明副院长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的情况汇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庆元法院调研成果喜获浙江省第三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一、二等奖
上一篇:县法院四举措提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解率
主办:庆元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