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庆元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庆元法院院长陈有南关于2012年以来案件审判质量评查情况的专题报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法院案件审判质量评查情况报告。 会议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工作调研组的调研情况,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肯定了庆元法院2012年以来注重案件审判质量提升,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取得了质量管理效果明显提高,二审改判发回率、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申诉率等多项质量指标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位居前茅的积极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一致表决通过法院报告,会议还就法院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出五点审议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案件审判评查的管理,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量。要完善落实案件质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确保案件质量的长效机制和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二是进一步细化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全面、科学、合理、有效评查案件质量。在日常全面评查基础上,要侧重评查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的司法桥梁作用。审判委员会委员要积极主动参与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和制作指导工作,指导和帮助一线法官多出“精品”。四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案件审判质量作为法院的生命线来抓。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重视整改并杜绝评查中发现的瑕疵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一线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引导法官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着重加强青年法官的业务培训,丰富办案经验,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