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元法院对一“九进宫”屡教不改的男子孙某进行了宣判,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同案犯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在大家欢天喜地过春节时,孙某“十进班房”。 去年8月4日上午,庆元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中年妇女在庆元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拍片登记处,被盗钱包,内有人民币5400元和数张银行卡等。经查看监控、调查走访并串并分析近期多起发生在县人民医院与县中医院的盗窃案件,县公安局发现该案系俩男子同伙作案。 多行不义必自毙。11月3日,孙某伙同余某再次作案时,被民警抓获,双双落网。两人供述:2014年8月1日上午,孙某伙同余某窜至其经常光顾的庆元县人民医院拍片窗口“上班”。经一番“巡查”踩点,盯上正在排队等候拍片的一妇女。趁人多拥挤,两人操起了熟练的勾当,由余某作掩护,孙某在故意制造拥挤的同时,伺机将第三只手伸向该妇女的口袋偷得钱包一只,内有各种证件及现金130余元。挥霍完盗窃所得的钱财后,8月4日一早,孙某、余某再次先后窜至庆元县中医院、人民医院排队窗口,又以同样手段进行扒窃,窃取病人钱财。 孙某现年42岁,据孙某交待,自1998年,16年来,孙某辗转于丽水、青田、温州、庆元等地,因盗窃、寻衅滋事、吸毒等多次被判刑罚,但刑满出狱后还是技痒难奈,重操旧业,先后被判刑罚6次,劳动教养2次,行政拘留1次。 |